每受益權單位淨資產價值之計算及公告 一、每受益權單位之淨資產價值,以計算日之本基金淨資產價值,除以已 發行在外受益權單位總數計算至新臺幣分,不滿壹分者,四捨五入。 二、經理公司應於每營業日公告前一營業日本基金每受益權單位之淨資產 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