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電信監察實施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84年03月21日

條文關聯

  船舶電臺,在規定保密通信區域內拍發氣象電報實施保密,不得拍發明
  碼電報,在保密通信區域外,則按國際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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