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中市娼妓管理自治條例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1年12月6日

條文關聯

  警察局查獲暗娼後,應通知當地衛生機關予以檢查,如感染人類免疫缺
  乏病毒、性病或其他傳染病者,應予強制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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