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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臺中市娼妓管理自治條例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1年12月6日
條文關聯
第二十四條(暗娼處罰後之處理)
警察局查獲暗娼後,應通知當地衛生機關予以檢查,如感染人類免疫缺 乏病毒、性病或其他傳染病者,應予強制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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