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地籍測量實施規則
時間: 中華民國112年1月13日

條文關聯

一宗土地分割為數宗土地,該分割後數宗土地面積之總和,應與原宗土地
之面積相符,如有差數,應就原測量及計算作必要之檢核,經檢核無誤後
,依分割面積之大小比例配賦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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