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1773
人,瀏覽人次:
923719788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行政院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組織規程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2年7月21日
條文關聯
第三條
本署置主任委員一人,承署長之命,綜理會務;委員八人至十四人,均 由署長就富有中醫、中藥學識者聘用之。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