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半導體製造業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
時間: 中華民國112年5月4日

條文關聯

本標準適用於半導體製造業。但半導體製造業原(物)料年用量小於下表
所列者,該項物質不適用本標準之規定:

(圖表內容請參閱附件一)
〔立法理由〕
酌作文字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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