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進行專案查核,得要求股務單位提出報告,且須由該股務單位之 公司負責人及相關股務、稽核部門主管簽章,並檢附左列資料: 一、前條所定情事之原因分析及影響評估。 二、保管帳簿文件、財產相關物件之人員及處所。 三、改善解決方案。 四、違失人員責任。 五、其他相關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