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本會財產保險業務員登錄要點第二條規定登錄之各類業務員(以下簡稱 業務員)自登錄後一年內,必須參加所屬公司辦理之教育訓練至少24小時 ,第二年起,每年必須參加所屬公司辦理之教育訓練至少 6小時,由公司 留存紀錄。 前項教育訓練課程科目包括但不限於:保險實務、保險行銷、保險法規、 財產保險專業科目(保險單條款、承保理賠須知)、洗錢防制法、個人資 料保護法及保險相關課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