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關聯

法院應充分運用制度說明書,提供國民法官制度及足以釐清候選國民法官
疑惑之說明,使候選國民法官得以理解制度內涵,體認國民參與審判之意
義,且可安心出席選任程序,進而提高其參與審判意願。
〔立法理由〕
為使國民與法官共同參與刑事審判,彰顯國民主權理念,法院應充分運用
制度說明書,提供國民法官制度解說及足以釐清候選國民法官疑惑之說明
,使候選國民法官得以理解國民法官制度之內涵,體認隨機抽選出一般國
民參與擔任審判之價值與重要性,且可安心出席選任程序,進而提高其參
與審判意願,爰訂定本條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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