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所掌理下列事項: 一、婦幼衛生、社區護理、疾病防治、預防接種、國民營養、精神衛生、 衛生教育、衛生統計、食品衛生、營業衛生、家戶衛生及醫藥管理等 事項。 二、門診醫療、巡迴醫療、緊急救護及實驗診斷等事項。 三、其他有關衛生保健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