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物之補償費應依照實地調查資料估算之,並經所有權人認章後,繕 造補償清冊經相關權責單位及人員核章後,函送地政單位或用地單位據 以統籌彙辦發放補償費,所有權人如有異議應予複查,如有拒領應將補 償費依法存入土地徵收補償費保管專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