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高雄市各級學校傳染病防治自治條例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8年09月14日

條文關聯

  為防止傳染病,各級學校應協助衛生主管機關及當地衛生所辦理疫情調
  查,病源追蹤及有效預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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