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花蓮縣短期補習班設立及管理自治條例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6年04月12日

條文關聯

  補習班每期修業期限視所習科目之性質及教材內容,自一個月至一年六
  個月,由補習班訂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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