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嘉義市政府公有路邊收費停車場臨時人員工作規則
時間: 中華民國108年2月27日

條文關聯

臨時人員之考核區分如下:
一、平時考核:指對於臨時人員平時工作情形之考核,於每二個月各辦理
    考核一次(附表二)。
二、年終考核:臨時人員在本府服務至年終者,由本府交通處予以年終考
    核(附表三),考核結果作為是否續僱之依據。
三、專案考核:指臨時人員平時有重大功過,隨時辦理之考核。專案考核
    獎懲不得與平時考核功過相抵銷(附表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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