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中市道路挖掘管理自治條例
修正時間: 中華民國107年10月15日

條文關聯

管線埋設人應確保所埋設之管線及其相關設施不影響道路之安全。
管線埋設人應擬訂年度管線檢測維護管理計畫並依該計畫訂定檢測紀錄,
於年度開始前二個月內報請各管線埋設人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同意或備查
,並副知建設局。
前項年度維護管理計畫至少應記載下列事項:
一、計畫概要(含工作時程、範圍、管線、設施位置圖)。
二、檢測項目及頻率。
三、維修及改善方式(含處理程序、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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