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證券商辦理有價證券買賣融資融券業務操作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13年12月31日

條文關聯

臺灣存託憑證兌回有異常情事,證券交易所得於次一營業日降低融資比率
百分之二十及提高融券保證金成數二成,情節嚴重者,得連續降低融資比
率及提高融券保證金成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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