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評議準則
時間: 中華民國109年6月28日

條文關聯

申評會應指定人員製作評議紀錄附卷;委員於評議中所持與評議決定不同
之意見,經其請求者,應列入委員會議紀錄。
〔立法理由〕
本條未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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