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被告之飲食及處遇,應注意其營養及身心發育所需,並重視其疾病醫 治及權益保障。
一、條次變更。 二、考量少年正值身心發育時期,爰特加提示看守所應注意少年被告之飲 食、處遇、疾病醫治及權益等,以保障少年健全之自我成長,爰酌作 文字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