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關聯

準據法
一、本契約之準據法為中華民國法令。本契約之效力、解釋、履行及其他
    相關事項,均依中華民國法令之規定。
二、本契約簽訂後,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管理規則、證券交易法或其他有關法規修正者,
    除本契約另有規定外,就修正部分,本契約當事人間之權利義務關係
    ,依修正後之規定。
三、本契約未規定之事項,依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管理辦法、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管理規則、證券交易法或其他有關法令
    之規定;法令未規定時,由本契約當事人本誠信原則協議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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