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關聯

投資人更換質權標的予票券商之作業方式如下:
一、票券商應依與投資人填具之「投資人與票券商短期票券更換質權標的
    申請書」,及「投資人與票券商短期票券質權設定申請書」(新設定
    質權之短期票券),輸入更換質權標的指令至票券系統,並至投資人
    之清算交割銀行辦理更換質權標的作業。
二、票券商如接獲票券系統轉送清算交割銀行之交割不確認訊息時,應即
    查明原因處理之。
三、票券系統接獲清算交割銀行之交割確認訊息並完成更換質權標的之帳
    簿劃撥作業後,即通知票券商交割完成。
票券商辦理前項更換質權標的作業,應於票載到期日前(不含票載到期日
)為之。
〔立法理由〕
本配合事項所稱之本系統係指票券保管結算交割系統,並援用本公司短期
票券業務操作辦法之簡稱。配合該辦法將票券保管結算交割系統之簡稱由
「本系統」修正為「票券系統」,爰修正本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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