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商品檢驗法
時間: 中華民國096年07月11日

條文關聯

  驗證登錄之申請案,經審查結果符合者,准予登錄,並發給商品驗證登
  錄證書。
  商品驗證登錄證書之有效期間,依商品種類,由標準檢驗局公告定之。
  標準檢驗局辦理第一項審查,必要時,得要求生產廠場提供樣品,就特
  定項目執行測試或監督試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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