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1592
人,瀏覽人次:
910597101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進出口報單申報事項更正作業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13年4月10日
條文關聯
第四條
進、出口報單申報事項經更正後,應更改電腦通關檔;涉及沖退原料稅者 ,應併予更正其資料檔。更改後涉及輸出入規定變更者,亦應依海關配合 進出口貿易管理作業規定辦理。
〔立法理由〕
本條未修正。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