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460
人,瀏覽人次:
952784404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商業使用電子方式處理會計資料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8年6月13日
條文關聯
第四條
電子方式處理會計資料之程序如下: 一、取得或給予原始憑證。 二、輸入及驗證會計資料。 三、編製記帳憑證、會計帳簿、財務報表等。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