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產品說明書封面應依序刊印下列事項:
一、商品代號/商品中文名稱。
二、商品英文名稱。
三、商品種類。
四、發行機構註冊地及商品註冊地。(商品註冊地為非專業投資人適用
)
五、計價幣別。
六、發行人或總代理人之名稱、電話及地址。
七、保證機構之名稱及地址。
八、受託或銷售機構之名稱、電話及地址。
九、公會審查通過之日期及文號。
十、受託或銷售機構審查通過之日期及文號。
十一、以顯著方式(以比其他內文較大之粗黑字體刊印,且至少不得小
於12字體)刊印第九條第一項規定本商品之投資風險警語。
十二、投資人應詳閱本產品說明書之內容,並應注意本商品之風險事項
。(另應註明參閱之頁次)
十三、產品說明書刊印日期。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