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條後備軍人參加公務人員考試時,得予左列優待: 一、應考資格,除特殊類科外,得以軍階及軍職年資,應性質相近之考 試。 二、考試成績,得酌予加分,以不超過總成績十分為限。 三、應考年齡,得酌予放寬。 四、體格檢驗,得寬定標準。 五、應繳規費,得予減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