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焚化廠及衛生掩埋場自開始進場處理之日起至封閉之日止,環保局應 按年補助所在地之行政里家戶及學校之清理費,並以發放專用垃圾袋抵價 券方式為之。 前項發放抵價券數量如下: 一、家戶:每年依其設籍人數發放,其每人發放數量為前一年度全市家戶 平均每人每年產生垃圾量裝袋所需專用垃圾袋數量。 二、學校:為相當於八十八年下半年所徵收清理費之二倍。 其他特殊情形經市政府核准者,得減免、補助或按戶、按重量、容量徵收 清理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