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府為執行食品安全與維護消費者權益等事項之規劃、推動及監督,另應 成立食品安全推動委員會及食品安全聯合稽查小組。 前項食品安全推動委員會設置要點、食品安全聯合稽查小組之組成及運作 ,由本府另定之。 第一項食品安全推動委員會決議之事項,本府應追蹤管考,主動對外公開 ,並納入每年向嘉義市議會提出之施政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