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易自來水事業應具備下列設備: 一、取水設備:應具備集取必需原水水量之能力。 二、貯水設備:應具備必要之貯水能力。 三、導水設備:應設置適當之設備以導送必需之原水。 四、淨水設備:應設置消毒及其他必需之淨水設施。 五、送水設備:應設置適當之設備以輸送必需之清水。 六、配水設備:應設置配水池、配水管及其他配水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