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高雄市漁筏管理自治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098年06月18日

條文關聯

  本自治條例用詞釋義如左:
  一、漁筏:以耐衝擊之塑膠管、玻璃纖維、高發泡或竹、木等材質所造
      在沿海岸從事漁撈作業之筏。
  二、沿海岸:指在距海岸未逾十二浬之海域。
  三、動力漁筏:指具有動力之漁筏。
  四、非動力漁筏:指不具動力之漁筏。
  五、全長:指漁筏兩端之水平最大長度,單位為公尺。
  六、筏管數量:指漁筏所用筏管之總數,單位為支。
  七、筏寬:指漁筏之最大寬度,單位為公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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