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民大會暨基層建設座談會每年召開一次或不定期召開或不召開,由 村里自行決定之。 村里長認為必要並經村里住戶戶長十分之一以上同意,或村里住戶戶長 五分之一以上之提議,就前條規定事項請求開會時,應於十五日內召開 村里民大會暨基層建設座談會,並報請鄉(鎮、市)公所備查。 村里民大會暨基層建設座談會由村里長召集之,村里長未依規定召集時 ,由鄉(鎮、市)公所指派村里幹事代為召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