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屏東縣中低收入老人特別照顧津貼審核作業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099年10月01日

條文關聯

  請領本津貼應向受照顧者戶籍所在地之鄉(鎮、市)公所提出申請,並
  檢附下列文件:
  一、屏東縣中低收入老人特別照顧津貼申請調查表。
  二、照顧者及受照顧者之國民身分證正、背面影本。
  三、照顧者和受照顧者最近三個月內戶籍謄本。
  四、照顧者郵局存簿封面影本。
  五、受照顧者失能程度經日常生活活動功能量表評估為重度以上之證明
      。
  六、照顧者之財產所得資料。
  七、其他必要之相關文件。
  前項第五款所定證明文件,得以符合特定身心障礙項目及申請標準之身
  心障礙手冊影本證明之。
  前項所定特定身心障礙項目及申請標準表如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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