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灣省交通處基隆港務局擴建工程處組織規程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89年4月17日

條文關聯

  本處置課長三人(均由本局及附屬機構各級工程司調兼)、正工程司四人
  、副工程司五人,總務室主任一人、並置幫工程師、工務員、勞工安全
  衛生管理員(兼任)、課員、辦事員、監工員、技術工、業務工等各若
  干人,其人數另以預算員額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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