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漁船赴北太平洋從事秋刀魚漁撈作業管理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12年6月28日

條文關聯

秋刀魚漁船不得於當年度六月至七月赴東經一百七十度以東從事漁撈作業
。
〔立法理由〕
一、本條新增。
二、依北太平洋漁業委員會(North Pacific Fisheries Commission,NP
    FC)第23-08號「秋刀魚養護管理措施」(下稱「秋刀魚CMM」)決議
    ,限制秋刀魚漁船不得於當年度六月至七月赴東經一百七十度以東從
    事漁撈作業,爰新增規定以符合國際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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