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灣省政府暨所屬各機關公文處理規則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86年12月08日

條文關聯

  發文在未封口前,應再抽出複檢後封固,其送達方式,如交換傳遞、差
  送、郵寄、寄存、公示等,由文書單位視公文性質及實際情形,自行決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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