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監獄行刑法施行細則
時間: 中華民國109年7月15日

條文關聯

監獄依本法第五十三條要求受刑人沐浴及理剃鬚髮,以維持公共衛生或個
人健康為原則。
〔立法理由〕
一、條次變更。
二、本法第五十三條已明定為維護受刑人之健康及衛生,監獄應依季節供
    應冷熱水及清潔所需之用水,為維護受刑人保健需求,矯正機關沐浴
    熱水之供應標準,應考量氣候變遷、溫度變化及實際需求等因素調整
    因應,爰刪除現行第一項及第二項規定。
三、考量個人髮鬚生長速度不同,且監獄要求受刑人理剃鬚髮目的,應與
    本法第五十三條以維護受刑人之健康及衛生之目的相符,不宜擴張監
    獄管理之範疇,爰將現行第三項有關理剃頭鬚長度及頻率之限制,修
    正為監獄要求受刑人沐浴及理剃鬚髮,以維持監獄之安全維護、公共
    衛生或個人健康為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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