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灣省政府暨所屬各機關公文處理規則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86年12月08日

條文關聯

  各科室送發函件(包括發郵及差送)應以有關公務者為限,由承辦科室
  收發人員登記送件薄(表)送發。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