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資融券交易成交後,證券商應於成交日後第二個營業日上午十時前,按 融資買進成交價款扣除融資金額後之餘額,向委託人收取融資自備款;並 按融券賣出成交價款乘以規定成數,向委託人收取融券保證金(未滿百元 部分以百元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