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7年02月01日

條文關聯

  本基金之用途如下:
  一、預防接種受害救濟之給付事項。
  二、辦理預防接種副作用之防治及通報事項。
  三、辦理減少預防接種副作用之獎勵、研究及策略研訂事項。
  四、辦理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及預防接種副作用之國際合作事項。
  五、辦理預防接種受害救濟之受理、調查及審議事項。
  六、委託或補助辦理預防接種受害救濟相關事項。
  七、管理及總務支出。
  八、其他有關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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