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彰化縣國民中小學藝能及活動科目教科圖書借用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097年05月05日

條文關聯

  國民中小學借用教科圖書來源如下:
  一、本府編列預算購買。
  二、回收學生用過之完整教科圖書,循環再利用。
  三、社會人士捐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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