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屏東縣村里民大會暨基層建設座談會自治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101年07月03日

條文關聯

  村里民大會暨基層建設座談會由各村里分別召開,但村里密集或地域遼
  闊、村落星散、交通不便之村里,得斟酌實際情形,報經各該鄉(鎮、
  市)公所核准後聯合或分開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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