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灣省交通處公路局各區監理所組織規程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89年4月17日

條文關聯

  各監理所設會計室,置會計主任一人,並置課員、辦事員各若干人,其
  人數另以預算員額定之,依法辦理歲計、會計事務,並兼辦統計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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