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灣省實施耕者有其田放領耕地地價提前繳納獎勵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83年12月22日

條文關聯

  耕地承領人提前繳付地價時,其核准緩繳地價者,應就其提前繳付地價
  之耕地緩繳部分,儘先應付,並不予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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