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檢驗局得自行或由消費者保護團體推薦遴聘義務監視員,協助舉發 違規商品。 前項義務監視員之遴聘、違規舉發程序及相關管理事項之辦法,由主管 機關會商相關機關定之。
一、配合實務上監視人員名稱之修正,第一項爰酌作文字修正。 二、依法制體例,法規命令宜由主管機關定之,爰修正第二項,明定由 主管機關訂定法規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