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九二一震災原住民聚落重建作業規範
時間: 中華民國090年01月18日

條文關聯

  各重建聚落應由居民組成原住民聚落重建推動委員會推動各項重建工作
  ,並請縣政府、鄉公所、規劃團隊、村長參與。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