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會員採取系統檢核應訂定內部檢核規則及確認作業程序,至少應包含檢
核系統、檢核內容及內部管控機制:
一、檢核系統:所訂系統檢核之流程、內容及範圍,經各會員所任用之經
紀人審核簽署,以驗證系統檢核之有效性。
二、檢核內容:包括但不限於業務員招攬資格、要保人或被保險人年滿七
十歲者是否依規定錄音或錄影、要保人或被保險人地址、行動電話號
碼及電子郵件信箱是否與業務員相同、要保文件填寫內容是否齊全、
業務員報告書及書面分析報告書內容之適合度及完整性等檢核項目,
以確保符合相關法令規定。
三、內部管控機制:各會員每半年應至少檢視一次檢核系統之內容是否符
合最新之相關法令遵循。
若發現未符合相關法令者,應查明原因並且進行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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