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基隆市各區戶政事務所組織規程
時間: 中華民國097年04月23日

條文關聯

  戶政事務所置人事管理員,由本府派員兼任,依法辦理人事管理事項。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