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線埋設人辦理道路挖掘應使用道路挖掘管理資訊系統向建設局提出申請
,經許可後,始得施工;其因配合公共建設工程辦理遷移或埋設管線者,
得併同該工程提出申請。
建設局辦理道路修復工程時,管線埋設人應配合工程辦理人孔、手孔蓋下
地或減量,無法配合時,得由建設局代為辦理,其應繳納之相關費用由管
線埋設人負擔。
有多種管線工程需於同一道路挖掘時,建設局得協調各相關管線埋設人同
時辦理。
管線埋設人於道路進行人孔、手孔蓋開啟或關閉,應先申請建設局許可,
始得辦理。
道路挖掘範圍橫跨二條道路以上或長度超過一個街廓時,管線埋設人應擬
訂分期分段施工方案及分段施工進度表,並按其施工進度分期分段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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