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會視業務需要不定期召開,以主任委員為主席,主任委員未能出席時 ,由副主任委員代理之,主任委員及副主任委員均未能出席時,由主任 委員指派或由出席會議之委員互選之。 開會時並得邀請開發單位、有關機關、團體或學者專家列席。 本府為開發單位時,會議主席應由府外委員互選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