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條所稱高雄市分配權重或鄉鎮分配權重依以下公式計算:
分配權重=.(回饋人口÷回饋總人口)×0.5 +(回饋面積÷回饋總
面積)×0.5 〕×.距離因子〕。
前項名詞定義如下:
一、回饋人口指各鄉鎮或高雄市位於廠址周界二公里範圍內各村里回饋
人口之和,各村里回饋人口按各該村里回饋面積佔其比例計算,其
總和為回饋總人口。
二、回饋面積指廠址周界二公里範內各鄉鎮或高雄市所轄面積(含廠址
),其總和為回饋總面積。
三、平均距離指各鄉鎮或高雄市各區之回饋範圍至廠址周界之平均距離
,以公尺為單位。
四、距離因子=1-(平均距離÷2,000公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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