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北縣政府法制局適用勞動基準法人員工作規則
停止適用時間: 中華民國100年04月19日

條文關聯

  為促進機關與人員合作,提高工作效率,得召開座談會,檢討工作、生
  活、福利等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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